南郑县检察院:创新“五个一”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6-18 18:38:38 阅读量:

         近年来,南郑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创新提出了“五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公诉案件质量得以提升。

一案一沟通。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学习研讨等形式加强沟通;与法院建立了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就法律适用和证据把握及时交换意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为保证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质量,将审查起诉关口前移,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意见交流,促使公诉人进行换位思考,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奠定基础。
 一案一审查。既要审查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还要审查程序上是否违法。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通过退查或自行补侦尽力收集证据,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做到调查取证工作穷尽,尽量排除合理怀疑,不轻易作存疑不起诉处理;对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坚决予以排除。
一案一讨论。积极落实一般案件实行承办人独立审查、科室集体讨论、分管检察长听取汇报的讨论机制,形成了类案讨论制、案例研讨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共识,确保办案质量。
一案一总结。及时总结常发性案件发案规律及证据规则,指导办案。在每一个案件尤其是新罪名、疑难复杂等案件诉讼终结后,均组织公诉部门全体人员对照相关法律文书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及定性,及时总结分析该案件的法庭证据标准、案件定性及处理结果,找出该类案件规律性经验,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借鉴。
一案一监督。牢固树立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举的观念,既要保障被告人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更要保障被告人在程序上所应享有的权利。同时,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推行“阳光公诉”,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检查工作,主动邀请群众及学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办案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陕西省南郑检察院   张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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