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检察院:保障律师阅卷权利 充分体现规范执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25 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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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将律师到案件管理中心阅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做到文明、有序、规范接待律师,我案件管理中心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权利,充分体现规范执法。今年以来,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共受理、接待律师阅卷十余人次。
注重防范,提升阅卷安全工作
首先,对提出阅卷的律师进行严格的身份审查,核对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身份资料,经确认无误后对并复印备案方可阅卷;其次,调取案卷之前,,仔细询问承办人案卷中是否含有公安移送的涉密材料并对其采取保密措施;再次,在调取案卷之后,接待干警与承办人当面核对案卷册数、页数及主要证据材料;最后,律师阅卷期间,干警需在旁陪同,阅卷之后与律师当面核对案卷册数、页数等。
制定规章制度,规范阅卷流程
为保证律师阅卷的有序开展、规范律师阅卷流程,案件管理中心先后制定了两项制度:其中,《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中对律师阅卷作了总体性要求,对阅卷申请、所需提供的身份证明、阅卷方式及阅卷内容作了规范性指导。此外,案管中心还制定了《律师阅卷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律师阅卷程序,对律师阅卷的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阅卷申请方式、案卷调取、身份审核、登记管理等,明确了干警的接待、管理、登记工作。
人性化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一是提供舒适阅卷环境。我院专门设立一间为律师阅卷的办公室,办公室配备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并提供茶水和专人复印等服务,在办公场所体现人性化管理,为律师阅卷提供舒适的环境;二是对于外地阅卷的律师,未提前预约的,在征得主管领导及承办人的同意之后,尽量保证律师在当天阅卷,以免律师跑冤枉路;三是主动沟通、协调。在接到电话预约后,接待干警快速查阅案件办理情况并与承办人协调,尽快安排阅卷时间,在确定时间后主动联系律师告知阅卷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干警需加强沟通协调,向律师解释理由,避免不必要的矛盾,提高阅卷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