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加强警车管理防止“公车扫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31 18:13:55 阅读量:

        清明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进一步狠刹公车扫墓不正之风,防止清明期间公车私用上坟扫墓,近日,商南县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严禁检察干警使用公务车辆参与各种形式的祭扫活动,坚决遏制清明节前后公车私用问题。

据了解,该院制定《关于清明期间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下发各科室,重申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文件要求严禁干警在清明节期间使用公车参与祭祀扫墓、接送亲友等活动;严禁将公车借给外单位或其他人员进行上述活动。文件同时要求,清明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入库、统一保管。遇特殊情况须用值班备勤车辆,部门必须填写派车单,经检察长批准后方可派车,车辆出入库须做好登记管理。
同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强对清时期间车辆使用、管理、安全方面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清明期间,对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的的干警,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外,该院为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安装了GPS定位系统,监管人员通过电脑上的远程终端,实时了解车辆的运行时间、行驶区域、停靠位置等信息,从而便于纪检监察部门时时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实现了对车辆信息的动态监控,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等问题的发生。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和使用公车进入娱乐场所,实现公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若干规定》、《车辆使用及维护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实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公务派车须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使用;严格执行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车辆统一入库规定,并由办公室派出专门人员配合纪检组每天不定时对入库车辆进行统一清点和登记。
                                                                                          (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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