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严把案件初核关确保案结事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1-13 16:41:34 阅读量:

 

多年以来,商南县检察院严把案件初核关,实现了连续23年无赴到市省进京涉检信访案,为建设平安商南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突出初核重点,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初核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矛盾激烈的信访事项;优先初核影响民生民利的信访事项;优先初核社会影响重大的信访事项;优先初核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事项。
二、找准初核突破口,细字上下功夫。一是做好初核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举报材料研究分析发案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被举报人的工作性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熟悉掌握初核对象。二是制定周密详实的初核方案。以书面审查为主,以外围调查为辅,严格保密,执行办案安全预案,明确办案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三是依靠群众,突破案件。初核案件时做到善于和群众深入沟通,在询问相关人员时,不急于制作笔录,用拉家常、谈工作等方法消除其戒备心理,让其自愿主动配合调查,收集事实真相。
三、着力化解矛盾,确保初核效果。在初核举报线索时,控申干警注意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等倾向,把举报初核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工作方式,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妥善处理,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对于转立案的案件,在案件移送自侦部门办理时,一方面向其详细介绍案件进展情况和矛盾纠纷的焦点;一方面协助他们补充完善证据和采取稳控息诉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对于不能立案的案件,注重结果反馈,尽力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解开他们的心结,积极化解矛盾。三是对于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按规定尽快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的前提下,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解决的途径,并及时与被移交单位沟通联系,确保无缝衔接,使群众举报切实得到圆满处理。
(供稿:韩亚鹏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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