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获重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23 17: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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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是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注重研究引发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对推进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发挥着巨大作用。日前,富县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呈送县委、人大、政府领导后,县委领导给与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工作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分析透彻,预防对策建议可行,值得各部门组织学习。
今年以来,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不懈抓办案,立足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6件10人,同比分别上升50%和43%,其中贪污贿赂案件达5件8人,占总人数的80%。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4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8件,促使这些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2项,堵塞了制度漏洞。开展警示教育12次,以案说法活动6次,深入有关单位授课10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5次,开展预防咨询14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6人(次)。通过对2014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本区域职务犯罪案件特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在一定时期内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单位“一把手”职务犯罪日益增多和日趋严重;贪占型犯罪进一步减少,以交易为主要特征的贿赂犯罪有所递增;重点领域、行业和部门仍然是职务犯罪的重点。针对特点提出了预防对策: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一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上下统一、横向协作、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优势,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综合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方法,推动部门完善制度,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二是县委、政府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重点对人财物管理所有环节的严格审批、监督;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形成社会化预防格局。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雷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