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和析案明理的几点做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04 21:17:47 阅读量:

 

 
强化内部监督  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按照市、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2014年案件评查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我们重点对去年所办理的5件自侦案件、7件侦查监督案件、8件公诉案件,共20起不同类型的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查,对其中3起评查剖析案件逐一进行了析案明理。并于今年12月4日召开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各界人士参加的析案明理座谈会,受到了较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切实抓好案件评查工作
去年以来,我院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同时,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建设法治镇安为目标,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以及案件评查、析案明理、案件信息公开等有效举措,促使公正廉洁司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我们坚持从源头上解析、从环节上着手,努力破解涉法涉诉难题,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从今年4月开始,我们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整治政法系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析案明理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安排、落实责任,成立机构、抽调专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持续不断、全面认真地开展了案件评查和案件剖析工作。
案件评查评析不是简单的翻一翻案件卷宗,随意的看一看法律文书,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按照各自的理解甚至主观臆断定论了事,必须开阔思路,穷尽措施,多角度、全方位解剖分析案件。为此,在案件评查评析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对照衡量”。一是对照法理念衡量案件。在执法行为上首先考量是否做到了严格、公正、清廉、文明,在执法效果上重点聚焦是否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对照群众诉求衡量案件。评查评析中既要吃透案情,更要把群众诉求搞清,通过评查评析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争议的焦点到底是什么,因症施治,对症下药;三是对照法律条款衡量案件。从适用法律和定性处理、程序和实体、事实和证据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务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四是对照工作规范衡量案件。我们尽可能够把各方面的因素和依据都充分考虑进去,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操作,防止和克服案件评查评析表面化、简单化、过程化的现象发生,促使执法办案不断迈向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法治轨道。
二、理清思路,把握重点,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
在案件评查评析过程中,我们本着提高质量、确保公正、增强效能的基本原则,从案管监督、自查自评到交叉审核、综合评议,双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案件评查落到实处。特别是在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完善自身监督制约等方面下足功夫、力求实效,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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