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该页面已存档

标题: 危险驾驶案再次报捕同一检察机关应否受理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4-08-28 18:20:41
信息简介: 案情简介: 2013年10月14日00时许, 犯罪嫌疑人 张某饮酒后驾驶轻型货车在 108国道 西安市 A 区某路段由南向北倒车时,与停放在该路段的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车辆部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 甲 法医司法鉴定所陕美法司【2013】毒鉴字第74号检验报告书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