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捕猎物设电网 不幸触电触法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16 1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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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镇安县铁厂镇新民村三组万某和叶某伙同本村村民王某设置电网捕猎野生动物时,王某不幸触电身亡。近日,万某、叶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镇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份,镇安县铁厂镇新民村三组村民王某伙同本村村民万某、叶某在镇安县城卖了一部“电猫”,安置在铁厂镇新民村三组磨门沟(小地名)山梁上,猎捕野生动物,2014年4月3日晚天降大雨,王某因担心下雨电猫被损坏,于是约了王某和叶某一起来到磨门沟山梁上,王某用塑料纸去覆盖机头(超强逆变王)时不幸触电,万某赶快切断了电源,叫上王某的儿子和叶某一起将王某送往县医院,在去医院的途中王某死亡。
嫌疑人万某、叶某伙同王某安置电网为了捕猎,由于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最终导致王某死亡,万某、叶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万某、叶某只能在铁窗内悔不当初。
供稿单位:镇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