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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阳县检察院三举措落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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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4-16 16:43:42
信息简介: 刑事诉讼法第 73 条第 4 款规定 :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 试行 ) 》第 120 条进一步明确规定 : 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