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3-21 08:59:11 阅读量: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在审查逮捕案件中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平均每起案件的审查时间仅为5天,是法律规定办案期限的二分之一,办案用时比2012年减少了16.5%,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办案效率显著提高。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根据“上提一级”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路途及当面讯问等因素,将原来7天的办案期限规定为可以延长3天,即有10天的办案时间。该处同志通过学习,一致认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核心内容是强化人权保障意识,作为侦查监督部门的办案人员必须更新执法理念,不仅要监督侦查部门尊重和保障人权,而且自身执法办案也要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要通过加快办案速度缩短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
该处今年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是在元旦节假日期间,案件承办人加班加点审阅案件卷宗,放弃与家人团聚的休假时间,及时提审犯罪嫌疑人,努力做到依法及时办理案件,减少羁押时间,仅用4天就审结了案件,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 陈丽琼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