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3-20 17:03:41 阅读量:

2013225,陕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部署会,省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陕西省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通报表彰,这是省检察院连续第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考核评为优秀。

2012年,省检察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以目标责任考核为工作抓手和制度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省人大会上赞成率达98.56%,创历史新高。全省检察工作有78项主要业务指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其中19项列全国前5位,20项列全国前10位,省检察院有16项工作受到省委、高检院等上级机关表彰,34项工作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推广。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人事处 周兴安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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