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案件举报联系方式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1-15 21:14:07
阅读量:
公安部举报中心
电话 : (010)65204666
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政编码:1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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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
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
设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早8时至17时可以拨打电话:010-65204333,
17时至22 时和休息日、节假日可以拨打电话:010-65204334,
传真号码:010-65204333。
电子信箱:gab2ju@mps.gov.cn
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接受单位和个人来函、来电, 主要受理举报《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二是对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甄别、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及时转送主管机关办理。三是督促、检查地方公安机关落实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处工作。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材料等承担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对提供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经济犯罪案件的,予以奖励,对重特大案件的举报人和重要线索的提供者,给予重奖。
禁毒热线(国家禁毒委员会):010—65204238 65204111
打拐举报电话:010—84039250
公安部扫黄打非举报电话:010—65254722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10—65233456、65231138
有关“扫黄打非”的举报信件、材料等可寄:北京市东四南大街85号(邮编:100703)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全天开通,将受理全国各地群众对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举报,包括对制作、贩卖、发行淫秽色情、有严重政治问题及非法盗版盗印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的活动检举举报,对走私、批发、运输、储藏上述制品的行为和地下光盘生产线等提供的破案线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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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各省检察机关举报电话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010-65252000/65592000 地址:北京市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6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010-88912000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022-27422000 |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0311-3012000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0351-722200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471-6962000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86232000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0431-7632000 |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0451-2622000/2362000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021-64152000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025-3702000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0571-8822000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0551-3642000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0591-7832000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0791-8332000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0531-8552000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0371-5952000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027-88852000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0731-4732000/4412000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020-87362000 |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771-5882000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0898-5352000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023-67752000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028-6752000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0851-6572000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0871-3132000 |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891-6822000 |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029-7292000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0931-8332000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0971-6132000 |
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951-5012000 |
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991-26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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