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的一天,朱某某的朋友王某某对他说:“我考察了一个赚钱项目,稳赚不赔,也没啥风险,咱俩合伙来做,你投资点钱,我月月给你分红!”
由于王某某是自己多年的好友,并且还给自己发来了工地的照片和视频,自己看着也很不错,便进行了投资,陆续转给王某某13万余元。但约定的返利期限过了,朱某某却迟迟没有收到之前承诺的任何返利消息,前往王某某处询问情况,也提出自己要去工地现场看看,却被王某某用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之后更是不接电话、找不到人了,朱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之后,朱某某来到四屯派出所报案,向民警描述了自己被骗的过程,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立即根据朱某某提供的信息开展调查,但调查发现实际并不存在王某某所描述的工地,随后,民警结合朱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情况等开展进一步调查,经研判分析后发现王某某存在诈骗嫌疑,四屯派出所立即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传唤。
经讯问,王某某因应急用钱,便向朋友虚构了开景观石工厂的事,从网上盗取景观石工地图片及视频,诱骗受害人朱某某投资合伙,共计骗取朱某某13万余元资金。作为“合伙人”,他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作为朋友,他辜负了朱某某对他的信任。
9月2日,王某某因涉嫌诈骗被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大额交易、合伙投资、来往借贷,哪怕是再好的朋友,都要核实清楚情况,必要时也要签订合同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要相信以“稳赚不赔”、“零风险”为噱头的虚假投资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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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