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18 17:44:52 阅读量:
11月16日,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二处处长蒋进林,二级高级警长俱争光,四级高级警长吴永强一行,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李瑜等陪同下,到绥德县公安局督导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和警务室建设工作,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薛斌,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弛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详细检查了我局公务用枪管理台账,逐一核对枪支弹药型号、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枪支账簿明晰、去向清楚;实地查看了枪弹库的安防措施是否落实,枪支审批、双人双锁、枪支弹药物防人防、公务用枪使用及日常管理制度等落实是否到位等工作。
就进一步加强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工作,蒋进林处长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公务用枪管理规定,配枪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务用枪管理有关规定,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枪管理有关制度,按规定落实双人双锁、枪弹出入库和交接登记管理制度,定期保养枪支。三是强化队伍管理,加强对配枪民警的教育管理,掌握思想动态,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确保队伍安全稳定。同时对危爆物品管理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二是管理人员工作应该认真负责,定期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还调研了绥德县郝家桥基层警务室建设工作。
作者:王璐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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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