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9-10-18 14:08:34 阅读量:
2019年10月17日上午,振兴中学的学生曹某急匆匆的跑进我所户籍室,曹某说自己今早在迎宾路上捡到一张身份证,也不知道如何找到失主,上学路过户籍室就将身份证拿到派出所户籍室希望派出所能将身份证转交失主。户籍民警立即将遗失的身份证接手,并对学生曹某的行为予以肯定。
振兴派出所户籍民警拿到身份证后,经过一番查找对比,确认了该身份证正是我所辖区群众张女士的,同时发现张女士还未办理身份证挂失、补办业务,那张女士可能还未发现身份证丢失,她可能正在着急的寻找。
户籍民警继续工作,发现张女士户籍信息中并没有留下可以联系的联络方式,户籍民警便联系张女士户籍所在地的官刘村村委会,及时同村上干部取得联系,经过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努力,终于联系到了张女士。张女士得知自己的身份证被人捡送到振兴派出所户籍室,觉得意外而又高兴,刚才还焦虑不安的情绪一扫而光,想着自己正着急办事要用身份证,在家里东找西找都没找到都快急疯了,这时户籍室的电话就来了,真是及时雨啊!原来是自己弄丢了身份证,竟然不知道。接完电话的张女士马上赶来振兴派出所户籍室,拿到自己丢失的身份证,对户籍民警是连声道谢,并对户籍室的工作效率大肆表扬,同时张女士说想通过我所转达对送证学生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