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12 15:02:34 阅读量:
为加强全县环境保卫道路交通执法工作,预防和遏制秋冬机动车污染违法行为,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明确责任任务,实行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包乡镇、民警包村庄街道的分包责任制,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管控工作,治理和查处黄标车、老旧车、道路交通抛洒和二次扬尘,参与环保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开展高污染排放车辆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在源头上严格把关。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县环保、城建、交通、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建筑工地等源头企业进行联合巡查,强化行业监管,督促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机动车环检合格后再安检的要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严禁混凝土运输车和各类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未密闭或密闭不严出入城区,对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的,必须保证车辆底盘、轮胎、马槽清洁干净,空车行驶保证车内清洁,切实减少城区扬尘污染。
二、在查处上下功夫。大队科学安排警力,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强化运输车辆扬尘、抛洒污染、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规进城、机动车非法改拼装车辆、尾气排放量过大、载货物与所持进城通行证核定载物种类不符等机动车污染查处力度,对存在未覆盖、有抛洒、易扬散情况的车辆和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继续加快黄标车、老旧车的淘汰工作,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对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进行路面查处,提高车辆追缴查处效率。
三、在宣传上强引导。大队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模式,一方面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秋冬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将宣传融入日常执勤执法中,教育过往货车司机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禁货运车辆出现抛洒遗漏、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绿色出行、文明交通。
来源:岚皋交警 作者:翁玲 边冬冬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