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州交警:举办学习《监察法》预防违法犯罪讲座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4 14:30:07 阅读量:

 

   (郑黎波 通讯员:王顺理)4月23日,华州区交警大队组织全警,举办了学习《监察法》预防违法犯罪讲座,专门邀请了区纪检委监察室主任侯惠娟,为全警做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争做新时代交通警察》的辅导学习讲座。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正式颁布实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主要里程碑,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侯惠娟主任,紧密结合华州交警队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监察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公检法常见犯罪12项种类等内容,穿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等刚性规定,对广大交警、警辅人员如何加强学习、文明执勤、规范执法、预防违法犯罪,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辅导,并通过播放观看典型案(事)件视频资料,不断增强了全体民警、警辅人员的法制意识、敬畏意识、底线意识和自律意识。
   教导员徐爱荣,就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开展讨论,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组织民警、警辅人员,对专题讲座内容进行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工作思想实际,就如何做到文明执勤、规范执法、接受监督、预防犯罪等方面,认真开展学习讨论,进行思想交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要强化学习,认真领会。每名民警和警辅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监察法》与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与“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整体把握,深学、细思、悟透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三是要联系实际,狠抓落实。全体民警、辅警人员,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觉接受监督,不踩红线,坚守底线,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监察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编辑:王梦苹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