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0 08:34:58 阅读量: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结合高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高新区道路新设置的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违法抓拍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抓拍路段:东风大街与新区东路十字、东风大街与新盛路十字、朝阳大街与新区东路十字、朝阳大街与新盛路十字、朝阳大街与崇业路十字、新310国道与新区东路丁字、新310国道与广场西路丁字、新310国道与石泉路丁字。
二、交通违法抓拍内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逆向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停车让行的;在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等违法行为。
三、公告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
2018年4月28日开始,交通监控设备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