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8 13:02:54 阅读量:
为扎实落实渭南市《全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县域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认真履行民爆物品销售、购买、处置、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各类不安全隐患的发生,4月1日,蒲城县公安局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一是领导重视,扎实部署。在商洛市镇安县危爆运输车辆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蒲城县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下发方案,要求务必实现“制度全落实、系统全应用、信息全录入、安防全覆盖、打击全到位”的工作目标。针对蒲城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人员多且防范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任务较重的现状,主管局领导袁征组织召开专项会议,会上要求治安管理大队专项负责此次行动,各辖区派出所配合,对东西南北四个片区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强调排查工作要计划、有推进、有结果。
二是做细措施,强化教育。检查中,民警要逐一对各涉爆单位的从业人员、民爆物品道路运输、民爆物品储存、爆破作业现场安全、治安防范、应急预案等细节进行现场核查,在检查的同时,要进行安全宣讲,将安全从业的观念传达到每处。
三是检查严密,夯实责任。一是夯实公安机关监管责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治安大队按工作量分为两个检查组分片开展工作,同时各检查组对各自片区负责,实行责任倒查制;二是夯实涉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涉爆企业严格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要从严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运输车辆、涉爆物品的管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