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被限制购房:要享有完整的权利,就要承担完整的义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0 09:51:34 阅读量:

 文/马进彪(CCTV谈事说理》栏目评论员)

近日,吉林对17名拒服兵役者的处罚引发关注,不但纳入个人信用“黑名单”,还将限制出国、限制买房。另有地方则将“拒服兵役”永久写入户籍。对此,军事法专家认为,公开对拒服兵役者的惩处,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进步。然而,对拒服兵役者处以兵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处罚,存在争议。(新京报3月18日)

适龄青年服兵役是法定的义务,如果没有法定的特别原因,不应当有人可以回避这项义务,因为国家的存在,首先是国防安全的坚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新时代的国防建设离不开每一个人,没有了国防安全,包括自己父母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社会福祉都将无从谈起。

同时,在人的一生中,不应总是单边享受他人的付出,这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行为,与社会价值观不符,而戍边卫国,枕戈待旦,才是每个适龄青年体现青春价值的浓重一笔。依法服兵役,不仅是为了国之大家,也是为了己之小家,服兵役不仅是家人亲友的一种光荣,更是自身付出青春时,无可替代的无上荣光。

这次,吉林对17名拒服兵役者的处罚,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兵役法的义务定性,并以处罚的形式,再次明确了社会义务的不可推卸性。它让更多人明白,拒服兵役并不仅仅是个人的小自私,而且也是对国防基础——兵役法的不屑,从社会层面上说,这当然也是对公平的权利与义务的损坏。

在社会生活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公平的,从来就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也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二者的对应存在,就是社会公平的基本法则。任何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都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义务是享有权利的资格,而权利是对义务的回馈,如果失去了这种基本的社会伦理,社会公平机制就会沦为只享有他人付出,而逃避自身义务的不等式。

这次,吉林对17名拒服兵役者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将限制出国、限制买房,并纳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就是因为他们拒绝了应尽的社会义务,而在拒绝义务的同时,他们的一些权利就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否则,如果让他们享有与他人同样的权利,那就是对依法履行义务者的一种不公平,换言之,那就等于是处罚了依法履行义务的人。

因此,对这17名拒服兵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是对社会公平机制的一种维护,也是对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一种修复。它从根本上表达的是:在社会生活中,权利与义务永远是对等关系,要享有相应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要获得完整的权利,就要依法承担完整的义务,社会共有的伦理原则,决定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付出与享有的对等式。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从更高层面完善法律法规的设置,对处罚规定做出更加明确而细化的安排。(作者:CCTV《谈事说理》栏目评论员,CCTV发现之旅频道《文化大视野》栏目原执行制片人,CCTV《艺海》栏目原执行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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