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05 16:06:57 阅读量:
学习雷锋好榜样
忠于革命忠于党
……
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城区南韩大街与频阳大街十字附近,传来《学习雷锋好榜样》铿锵有力的熟悉旋律。这旋律,是从富平交警大队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现场的移动音箱飞出的。
据悉,2018年3月5日是第55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9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配合城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为提高市民遵法守规、文明出行的新风尚,当日上午,富平县交警大队根据渭南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百日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及富平县有关“弘扬雷锋精神 助力四城联创 争当城市先锋”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联合辖区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辖区驾校、微公益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活动中,富平交警大队车管所、城区一中队民警会同辖区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驾校学员、微公益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宣传活动,现场劝导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行人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劝导驾乘摩托车者戴头盔等。并通过现场签名活动,倡导文明交通示范带头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学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做到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六个交通陋习(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步行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坚持抵制七个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大力倡导“车让人、行人走人行横道线”等文明交通习惯,通过示范引领,在全社会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富平交警温馨期盼每一位干部职工、每一位市民同志,争做文明交通的“活雷锋”、好榜样,通过以身作则,示范引领,给文明交通做一份力所能及的贡献。
(撰稿:陈润社)整理: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