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制网(富平公安讯)1月26日上午10时许,两位好人群众走进富平县公安局淡村派出所值班室告知民警,他两人于1月22日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失主的身份证、银行卡2张、工作证件,但一直无法联系到失主,无奈之下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民警听闻后,根据身份证等信息经多方查找,成功联系到失主党某,并将丢失物品归还到党某。经了解得知,1月22日,失主党某在淡村街道赶集时将钱包丢失,里面除了归还的物品外还有500多元的现金也一同丢失,因数额较小,自己没有报警,只到户籍室补办了急用的身份证,不曾想有好心人捡到自己的钱包并将东西交给派出所。
民警提示:岁末年初为盗窃案件高发期,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切莫粗心大意,若有贵重物品丢失,请及时报警。
(富平县公安局张剑)整理:王亚锋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