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5 1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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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渭北大地上,沐浴着宪法的灿烂阳光。横幅迎风展,展板排成行,执法部门全,普法成盛宴,群众热情高,宪法入人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十九大精神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纲领,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指明了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我国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坚强保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11月23日,由西安市高陵区委依法治区办、高陵区司法局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县门街隆重举行,全区27个部门参与到活动当中,区委副书记张韶辉,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红伟、副区长仲伟周、政协副主席张护安等区级领导出席了活动。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普法网络集群和传统法治阵地作用,通过丰富多样的宪法教育形式,号召全区公民深入学习宪法,树立宪法信仰。
为了更好地贯彻宪法的法治原则,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提档升级,高陵区司法局以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组织27个部门制作“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田’”宣传展板向群众集中展示,通过这一形式进一步明确了高陵区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对加快构建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集中宣传同时,高陵区司法局还通过两微一端、LED大屏、普法短信平台等载体,多渠道同步开展十九大精神宣传,全面契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营造出全区上下学习十九大精神,敬畏和信仰宪法的浓厚氛围。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册,赠送法治宣传用品1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在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下,实现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新局面,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高陵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何昂)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