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9 15:47:47 阅读量:
近日,陕西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化名)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事发当晚8时许,白河县公安局交警队在县城东坡路设卡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刘某驾驶其比亚迪S6越野轿车开至此路段时,交警令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交警对王明进行酒精测试时,喝了酒的刘某心虚害怕被处理,拒不配合,将正在录像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并大声辱骂、脚踢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造成两名交警轻微伤,严重妨碍了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执勤民警当场将李某扭送至白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次日李某酒醒后百般后悔,但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然构成妨害公务罪,刘某不得不为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买单。(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纪睿)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