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组织初领摩托车驾驶证人员领证前宣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9 15:20:09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按照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陕西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于119日上午,组织摩托车学员进行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通过考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学员在车管所领取驾驶证。车管所民警带领55名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了初次领证前的庄严宣誓。
 宣誓活动中,车管所民警对即将领证的摩托车驾驶人表示祝贺,并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们信守誓言,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坚决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珍爱生命,谨慎驾驶,自觉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通过宣誓活动,使新驾驶人在掌握驾驶技能的同时,树立自身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增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提高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编辑:李思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