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9 16:27:36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韩丽娜)10月19日,大荔大队组织荔民客运公司企业负责人、驾驶员及车主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交警大队法制督察、秩序管理中队负责人及客运公司管理人员、客车驾驶员及车主五十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法制督察中队长王军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客车、货车相关的法律规定,提醒广大驾驶人员注意安全文明驾车,拒绝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进入秋冬季恶劣天气集中多发,交通安全管理压力凸显的特点,就雨雪雾天气如何安全行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详细学习。
最后秩序管理中队教导员王清丽讲:一是客运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客运驾驶员要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车辆维护及安全例检,坚决杜绝病车、问题车上路行驶。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