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02 17:44:58 阅读量:
10月2日7时许, 一辆车牌为陕EB69XX的自卸货车,沿东二环行驶时,因为超载,突然发生爆胎,导致车辆侧滑至路边,幸未造成交通事故。
此时,正在执行“双节”期间路面巡查执勤任务的富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张鹏,途经此路段,发现情况后,立即停车查看,初步判定该起交通事故是由于这辆拉沙子的车辆超载,发生爆胎,车辆侧滑引起,事故并无人员伤亡。
“知道道路运输不能超载超限吗?超载超限是违法的吗?你为啥要超载?今天事故幸好没有伤到人,要是伤了人,我看你咋办!这是前车之鉴,看你以后还敢再超载不!”张鹏科长严肃对司机进行了教育,重申了交警及运政部门查处超载的坚定决定,指出了超载的严重后果。
“这个我知道。我就想着过节交警都到景点执勤去了,所以就想多拉。没想到,还没见到交警,我的车就爆胎了。太危险了!以后我再也不敢超载了。”货车司机非常懊悔地说。
张鹏科长随即联系路政部门,并和路政人员一起对驾驶员张某的违法进行警示教育。路政部门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司机张某进行了严厉处罚。
目前,正是“双节”长假期间,富平公安交警将继续联合路政部门,通过道路巡查、上限处罚等措施,持续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出一起,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减少路面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双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