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澄城法院五项举措贯彻落实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9 11:25:51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杨忠)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力量、深化改革,促进法院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9月18日,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女干警会议,传达贯彻澄城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

  澄城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915日召开,此次大会是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澄城追赶超越、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全县妇女的盛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县委副书记郑文军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县妇联主席雷香在代表大会上所作的《不忘初心 撸袖实干 为建设富裕美丽人民满意的新澄城谱写巾帼华章》的工作报告以及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妇联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要求:

  一是要学深学透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快建设幸福美丽人民满意新澄城奋斗目标上来,担负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任,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全面完成会议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要引领广大女法官干警听党话,跟党走,紧扣“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着力夯实妇联组织基础,推进工作改革创新。

  三是要对妇女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坚持用心、用情、用爱开展妇联工作,着力强化妇女政治引领,着力激励妇女创新创业,着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参与精准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好妇联作为党组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推进司法改革、履行审判职责、破解执行难、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好妇女的“半边天”作用。

  四是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巾帼建功活动,法制宣传和法律调研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培训、书画摄影、演讲等文体活动,提升女干警综合素养和执法水平,焕发队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是要改进工作方式,完善优先保护、司法救助、诉讼调解、审判回访等制度要求,同时联合各方力量,推进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促使涉妇女的维权纠纷及时、便捷、有效地解决,初步形成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在审理涉妇女司法维权案件中,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积极组织女干警开展审判“六进”活动,到基层一线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稳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推动全院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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