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大荔交警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大荔我践行”签名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4 19:36:57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军)为了表彰文明行车好司机,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和激励广大交通参与者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示范者,携手共创文明礼让、安全有序、心安路畅的道路交通环境。2017年9月14日早,大荔大队在中心广场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大荔我践行”签名活动。大荔县公安局局政委陈永锋、县文明办主任李华伟、县创建办主任余建民、县城管局长王小民、驾校学员、公交客运驾驶员、交通文明志愿者、出租出租车司机、城管综合执法办等1300余名人员签名仪式。签名仪式由交警大队长杨格主持。大荔县电视台、大荔大队通过新浪网络进行了现场直播。
 
 
 

活动中县文明办主任李华伟宣读了对5名文明好司机的表彰决定,优秀驾驶员们表示:作为大荔文明驾驶人代表,自己将严格自律,积极践行文明交通,摈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交通行为,从现在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为维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城区中队长党超表态:城区中队全体民警将闻令而动,以全新的面貌、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大直播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以后工作主要针对不按规定停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不走斑马线、限行车辆违反禁令通行、在校园周边道路上超速行驶或鸣笛、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法占用停车位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现场直播曝光。

签名仪式上,县创建办主任余建民宣读“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大荔我践行”活动倡议书。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的交通行为,把交通安全管理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


随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永锋同志宣布签名活动开始,与会领导们及参会人员、广大群众在“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大荔我践行”的横幅上签名。

开展此次大直播活动,对于创建“大美大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通过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使这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品味,整体推动大荔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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