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2 10:05:29 阅读量:
本报讯 (通讯员 周小鱼 李文胜) “做实做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事关我们大家的切身利益,我们不能有任何消极应付思想……”9月1日晚间,在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古堰社区居委会,石泉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马鲲,正在与社区干部、热心群众代表一道,共同探讨细致做好“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好办法”。
按照省厅、市局部署,连日来,石泉县公安局高标谋划、精细部门、全警投入,“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当天在城关镇古堰集镇社区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派出所长马鲲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背景、意义,充分调动社区、组干部参与到“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热情。
据悉,“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内容为“标准地址、实际居住人口、实有房屋、实际经营单位”。集中采集工作是按照国家公安部统一部署,将采取入户的方式进行,由辖区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辅警和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到群众家中或单位入户采集和核对“一标三实”信息。
被采集信息群众应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如实、详细提供房屋、本人及所有居住(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标准地址是指由主管部门确定或约定俗成,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居住、工作和生产经营场所地理空间位置的规范表述。
实有人口指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口;实有房屋指在辖区内已固定建成的房屋;实有单位指辖区内实际存在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通过信息采集,将为公众日常生活提供准确的地址信息,为群众参与社会事务、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准确的人口和单位信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