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1 19:43:22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张俊亮)8月30日中午12时40分许,韩城市公安局消防中队接110转警称:位于西禹高速韩城往龙门方向一辆货车行驶途中轮胎起火。接警后,中队官兵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同时联系高交、路政等部门前往协助处理。
在现场,只见浓烟滚滚,一辆满载着熟石灰的货车停在高速路旁,车身一侧轮胎的火焰正在猛烈地向外涌出,火势向车头蔓延,所幸无人员被困,必须尽快处置。
了解情况后,指挥员立即命令警戒组对事故地点500米处设置警戒锥,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灭火组则出一支水枪扑灭火灾,经过十几分钟的紧张救援,大火被成功扑灭。
据事故货车驾驶员介绍,货车在行进过程中轮胎起火,因其反光镜无法看到轮胎情况,经后车司机提醒才发现起火,于是其赶紧采取紧急制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使用车载灭火器试图将火扑灭,但因发现较晚,火势已经烧了整个轮胎,无法扑灭,于是其便立即报警求助。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