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还酒驾 阎良一男子在富平受处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30 18:11:53 阅读量:

 

阎良一男子驾驶小车在富平被交警查出酒驾,经过进一步上网查询,又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在交规如此严苛的现在,这位男子竟如此任性,真是叫人大跌眼镜!这位男子面临,肯定是法律的严厉处罚。

近期,为深入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富平交警大队对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防严控严处的高严态势,全力以赴保证辖区道路安全。近日,留古中队在查酒驾行动中,查处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酒驾违法案件,嫌疑人黄某受到行政处罚。

2017年8月21日晚上,留古中队在辖区内由康路设置酒驾查缉点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22时40分许,民警拦停一辆深蓝色的雪佛莱汽车,要求驾驶接受检查。民警按照规定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驾车男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42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驶。回来后查询他的驾驶证,发现该男子还存在无证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相关条款,富平县公安局对驾驶人黄某(男,41岁,西安阎良人)酒驾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行,共罚款2500元

“经过民警教育,我知道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况且我还是无证驾驶,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违法的事坚决不干了!”经过行政处罚和思想教育,驾驶人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

富平交警提醒大家,酒驾醉驾及无证驾驶社会危害性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酒后及无证驾驶行为,严格按照“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的原则,努力做到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切实形成全方位的严打声势。

(王亚锋 赵磊 供稿:陈润社 陈旭)编辑:王梦苹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