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30 14:18:04 阅读量:
会议由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庞波同志主持。庞波同志首先组织培训学习了《消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草案。高新天下江商场、定商佳美佳宝钛店、华润万家超市、人人乐超市4个投诉站和5个工商所消保工作人员先后进行了发言。就针对两项法规的施行和处理投诉的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高新工商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保卫同志作了强调:十八大以来,消费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处理消费者投诉必须慎重,要分清职责,做好转办、督办、分流、告知,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的顺利召开,要求工商消保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处理消费者投诉法规新机制提出了新要求,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宝鸡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李波)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