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一妇女不忍假币被没收与银行职工起争执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4 16:06:41 阅读量:

 “你凭什么把我的钱没收走?假的我也要要回来!民警出警到场时看到一中年妇女在银行大厅与工作人员争吵。后经民警安抚该妇女情绪,当场进行普法,将事情解决。

 8月23日,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某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妇女在营业大厅发飙,影响了银行的工作秩序”。值班民警王伟带队立即出警,就看到了一开始的那一幕。原来8月23日,这名妇女去银行存款,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所拿的1张100元为假钞,要盖上假币章当场予以没收。眼看自己的钱被告知是假钞,且要被没收,这名妇女就很不情愿,但想着万一可以用出去呢,于是要求银行工作人员把假币还给她。银行的工作人员怎么解释该妇女都不听,还想要回自己的钞票并大吵大闹。民警王伟到场后立即稳控住该妇女的情绪,并不厌其烦地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这才使该妇女放弃了要回假币的念头。

 随后,民警对该妇女扰乱企事业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该妇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抱歉。

 韩城公安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通讯员:王伟)编辑:董嫱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