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4 15:39:23 阅读量:
2017年8月22日,由商洛市丹凤法院移送至丹凤公安局的甘某某和张某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正式立案。这是丹凤法院今年以来再次重拳出击打击“老赖”的又一举措,是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也是为了具体落实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议精神、落实丹凤县公检法联席会议而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上的一记重拳。
2017年5月15日,丹凤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陕1022民督25号支付令,在法定期限内被申请人甘某某和张某某均未提出异议,该支付令依法产生法律效力。根据该生效文书,申请人丹凤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丹凤法院遂向被申请人甘某某和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申请人应于支付令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债权人丹凤县农商银行借款本金98800元及相应利息。但甘某某、张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甘某某、张某某违反《财产报告令》,在规定期限内不依法如实履行财产报告义务,且存在长期以来有一定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2017年8月8日,丹凤法院在掌握相关证据和线索后,依法对甘某某和张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丹凤法院工作人员随后又赶赴商州等外地调查收集了甘某某和张某某有收入而拒不执行履行义务的更多证据,最终决定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继去年下半年丹凤法院新班子上任后,他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干事创业的使命感,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出重拳,惩老赖,坚决让企图逃避执行的不法分子无所遁形,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为丹凤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开了个好局。(丹凤法院庾岭法庭:刘云奇 彭家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