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3 15:04:38 阅读量:
潼关大队为认真贯彻落实与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专项实施方案精神,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孟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从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入手,确保全力打好交通安全隐患歼灭战任务圆满完成,由潼关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组织牵头,六项措施全面开展专项工作。
1、经车管所民警与支队车管所联系,及时导出我县辖区各类信息,核查比对分解各中队全体参战民警;
2、将市支队“三个不发生”隐患歼灭战任务清单及时分解,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中队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3、加强路面查控、布控,路面执勤中队在路查中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对查扣车辆建立台账,收回牌照,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并上报市支队;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将重点车辆信息,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在微信圈进行宣传,督促车主、驾驶人尽快办理;
5、在办理辖区各单位车驾管业务时,做到业务关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车主尽快办理违法信息,尽早将逾期未检车辆状态恢复正常;
6、奖励补助措施到位,交警大队在经费十分紧缺情况下,拿出专项资金,奖罚分明,对业绩不突出、无进展的中队,大会进行批评和会后约谈,对专项行动成绩明显、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助和奖励;
截止今日上午,潼关县交警大队关于“三个不发生”完成情况:
重点车辆:
(1)、临界检验重中型货车11辆,已检11辆;
(2)、重点中型普通客车28辆,已检27辆,剩余一辆正在抓紧办理;
(3)、五类重点逾期未检重中型货车12辆,已检1辆,两辆灭失已收回车牌,其余正在抓紧办理;
重点驾驶人共28人:
(1)、逾期未审验17人,已审验9人,1人死亡;
(2)、逾期未换证8人,已处理0人,1人死亡;
(3)、违法未处理3人,已处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