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阴县交警:一男子持刀威胁交警 暴力抗法被刑拘

来源:未知 时间:2017-08-22 11:03:01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刘长安  罗传勇  邱瑞2017年8月17日,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小街中队在开展路面防控战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违法男子遇民警例行检查,不但不配合正常执法,反而暴力抗法持刀威胁执勤民警索要被扣的摩托车及驾驶证,最终被汉阴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刑拘。
 

 2017年8月17日18时许,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小街中队副中队长郭宇皓带领三名协警316国道蜡烛山公安检查站(小街中队门口交警执法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工作中查获陕GBN***两轮摩托车存在车检过期、无保险交通违法行为,遂依法告知陕GBN***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袁某某要对该车辆进行暂扣。袁某某不同意暂扣摩托车,情绪不稳定并返回了其务工的家具店取了一把西瓜刀,持刀到交警执勤的岗亭内,扬起长约20到30厘米的西瓜刀威胁执勤交警并大声喊了声:“拿来”。(向民警索要被扣的摩托车及驾驶证),气焰十分嚣张。执勤民警一边进行自我保护并劝导袁某某离开,另一边立即拨打了“110”进行报警和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县公安局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指令辖区涧池派出所出警全力承办此案。后经派出所民警赶到,执勤民警协助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制服,收缴了其持的西瓜刀,并随即展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同时,执勤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事件发生的全过程。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该男子男,22岁,汉阴县蒲溪镇人 的行为因涉嫌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汉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阻碍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更不要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抗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李思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