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8 16:54:27 阅读量:
受制于执法机制不优、执法力量薄弱、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安康市石泉县汉江电鱼毒鱼行为屡禁不止,违法捕捞行为一直无法根治,致使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大打折扣。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充分发挥“河长+警长+四员”制度优越性和能动性,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自四月中旬起,我县先后开展两次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乱倒乱倾、河道设障等涉河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7月中旬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禁渔区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启全亲自部署,成立打击禁渔区非法捕捞和电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水利部门联合公安、环保、海事、安监、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高压态势,加强巡查,蹲点布控,水陆埋伏,昼伏夜出,以雷霆之势对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进行全力打击。
据统计,我县共组织执法行动28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成功收缴非法电鱼作业船只4艘,查处涉水违法行为16起,其中河道违法采砂案7起,乱倒弃渣案2起、渔业违法案6起、水保违法案1起,扣押没收违法捕捞及电鱼渔具30余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8起,督促整改12起,罚款14.71万元,对涉水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摄、遏制作用。(石泉县水利局: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