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6 19:02:25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张晨)2017年8月15日,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矿区中队民警在辖区交通安全示范村欧家城社区南歇马村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两员两站”要求,开辟交通安全管理新措施。中队积极与南歇马村通村公路管理站联系,由劝导员和护路员一起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本次劝导活动主要针对于出村的村民存在的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在活动中,中队民警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村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向村民介绍近期大荔、合阳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提升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中队在劝导站的运用上创新管理模式。针对于有村民因急事需要外出,没有安全头盔的。中队在劝导站放置安全头盔,村民可以实名制借用头盔,等用完后及时的将头盔归还劝导站。不但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也使得劝导站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