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5 22:39:55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通讯员:李丽娜)潼关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按照陕西省公安厅、潼关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关于无户人员彻底解决户口问题的具体方案,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无户人员摸排”专项行动。随着行动的深入,已为辖区内大部分无户人员解决户口问题,其中以超生、非婚生、在非医疗机构生产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因素造成无户口的儿童居多。
近日,一中年妇女怀抱一男童来到潼关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户籍室,拿着户口本,请求窗口户籍民警为其怀中男童上户口。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该妇女名叫贺某某,系辖区内港口社区村民,家中有3个孩子需要抚养,除去怀中男童,其他两个孩子均已上学。该贺在怀孕期间未到正规的医院接受产前检查,故而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因经济困难,亲子鉴定的费用目前也无法提供。现孩子已经3岁,即将上学,如果户口问题无法解决,孩子将无法报名幼儿园。
面对这一问题,港口所户籍警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所长张来明。得知这一情况后,所长张来明提出要特事特办,提出为其解决户口的一系列方案:一是通过秦东镇人民政府了解具体情况;二是联系该贺附近村民,了解男童是否为该贺所生;三是立即为该名男童采取血样,在防拐库中进行比对。
2017年8月14日,港口派出所接到了秦东镇人民政府、村民等相关证明,确定该名男童为贺某某于2014年7月17日所生。港口派出所户籍警立即为该名男童办理了户口登记。
2017年8月15日上午,贺某某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人民好警察 百姓贴心人”,贺某某说:自孩子出生后,上户口就是她的心头病,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前几年根本无法给孩子报上户口,此次港口派出所特事特办为孩子解决户口问题,她是由衷地感谢港口派出所。
潼关公安在此提醒各位群众,户口问题非小事。如果孩子未在正规医院出生,事后要立即到相关部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以免给孩子上户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