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宁陕公安局:来客住宿不登记 被处罚款后悔迟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1 13:22:46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詹进勇 廖敏】201786日,安康市宁陕县公安局筒车湾派出所在对“汶水河大酒店”进行检查时,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为促进行业场所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23时许,筒车湾派出所民警在对“汶水河大酒店”例行检查中发现当日入住的两名旅客(陈某某、张某)未在登记本上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且未上传“旅馆业信息系统”。民警当场告知旅馆工作人员及时整改,并开据限期整改通知书,经调查证实后,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旅馆业工作人员以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罚款200元。

警方提请所有旅馆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务必严格落实旅客住宿实名制登记工作,坚守一人一证原则,仔细核对证件信息,坚决杜绝为了拉客盈利,放松警惕,自食其果。同时,警方提请广大旅客朋友,宾馆酒店温馨告知“请出示您的身份证”时,请予以配合,如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的,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身份信息证明登记入住。(宁陕县公安局)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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