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检察院预防腐败标本兼治惩防一体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8 21:07:14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 刘世文 舒雨婷 )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围绕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质量、效率的提升,积极探索“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侦查和预防部门力量的整合,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入新活力。

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预防部门在工作中将发现、收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及时移交举报侦查指挥中心管理,并反馈自侦部门。自侦部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预防部门,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同时自侦部门结合办案实践,将发案原因、作案手段等信息以及发案单位暴露出的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便于开展案前预防。二是建立个案预防资料移交制度。在案件不立案、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前,自侦部门均要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接通知后要及时跟踪,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资料和案情进行查阅分析,深刻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搞好案中预防。近几年来,自侦部门在查办典型、重大案件或专项活动中,对于发现的应由预防部门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都能按要求及时提供给预防部门,预防部门适时适度参加提审、讯问,协作调查分析,有力地促进了案中的预防工作,达到了“惩中有防、以防促惩”的效果。三是建立工作分析研究制度。预防和自侦部门定期总结和交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分析犯罪特点、规律和变化态势,研究防范对策,增强“惩防一体化”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建立了“侦、控、防”联席会议制度,对案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建立与发案单位举行座谈会制度,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提出预防对策,教育发案单位职工。建议关口前移、加强监督,保障了发案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做好三个预防。一是掌握初查线索,做好案前预防。自侦部门对初查后不够立案条件但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及时把情况通报给预防部门,预防部门经过甄别筛选,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研究防范对策,及时进行告诫谈话,提醒、建议该单位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以防发展成为犯罪,提高预防工作的预警效果。二是介入案件侦查,做好案中预防。自侦部门在立案侦查后通知预防部门,预防人员及时跟进,对犯罪嫌疑人口供、资料和案情进行查阅分析,深刻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深入剖析案情。三是研究预防对策,深化预防效果,做好案后预防。自侦部门办案目的是将职务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案发单位的整改则是由预防部门及时跟进,寻找制度漏洞,提出检察建议。预防部门通过列席案件讨论会、参加案情分析会,把握犯罪成因和预防方向,与自侦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撰写案件分析报告,召开自侦部门和预防部门工作联席会。及时、有效地推进案后预防工作,增强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巩固了办案成果,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紧扣三个要点。一是预防工作紧扣结合点,积极配合办案。预防部门通过对职务犯罪规律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高发的环节、部位和岗位进行综合研究,及时向自侦部门提出查办职务犯罪重点领域和部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在预防工作中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的工作。自侦部门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注意总结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及时将有关信息和材料通报预防部门,并对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部位实施监控,抑制了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二是始终把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作为“侦防联动”开展预防工作的切入点,严惩职务犯罪行为。以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目的,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坚决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惩处犯罪分子,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预防工作紧扣着眼点,确保预防措施到位。依据在办案中发现的规律性问题,从优化环境条件,提供法律保障着眼,确定预防重点,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针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立项、验收、移交等环节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现象,在重点工程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参观警示展板,检察人员从招投标阶段开始实行同步监督,避免了“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和“豆腐渣工程”等问题发生。同时,把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三管六外”人员,即管钱、管物、管人和外购、外联、外委、外包、外销、外协等人员作为预防工作重点,防止职务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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