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白水县公安交警大队“四加强”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8 16:30:14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为规范民警信息采集,提高民警科技信息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服务应用能力,白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实战为先、应用至上”的原则,重视抓好信息化机制建立、信息网络管理、信息化应用培训等环节工作,把信息化运用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  
  一、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一是由大队安排专人负责大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系统不瘫痪、数据不丢失;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大队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纪律,对大队内网的电脑入网、维修、报废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三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计算机设备、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使用责任人,并定期开展涉密检查工作,彻底杜绝“一机两用”违规事件发生。
  二、加强信息化机制的建立。一是检查监督信息员管理、录入机制的建立,规范和监督各大队信息采集录入情况,确保采集到的信息录入完整、准确;二是大队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强化信息质量考评,对信息采集、录入实行“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制度,对不及时采集、不及时录入的大队和民警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并完善各类交通安全信息,提高信息收集质量和应用能力,努力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应用格局。 
  三、加强科技装备实战应用。一是充分利用路面监控系统、摄像机、测速仪、数码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要求民(协)警能熟练应用移动警务通查询驾驶人和机动车信息,提高民警执勤执法效率;三是要求民(协)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规范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执法记录仪还原违法查处现场的真实情况,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和公信力。
  四、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学习。一是大队坚持“以考促训、以考促用”的原则,以深化信息化应用为载体,采取岗位自练、集中培训等多种有效形式,切实提高岗位实战应用基本功;二是全面加强民(协)警科技应用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对计算机和新科技装备的应用能力。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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