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公安商州分局实行“河道警长制”积极服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4 13:05:54 阅读量:

 近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深入贯彻商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相关部署,在全区公安机关建立“河道警长制”,全力服务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各级“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治理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协助本级“河长”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河道警长”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是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经常性到负责河段进行巡查,了解掌握负责河段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定期对负责河段辖区的涉水警情、排摸出的涉水不安定因素进行汇总和研判;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走访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搜集意见建议,定期向河长及区、河道总警长汇报,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等“四种人”,力争铲除相关黑色产业链。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城区公共设施以及洪涝灾害期间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从严打击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执法单位顺利开展工作。

三是开展治水联动处置工作。加强对管辖的主要河流的巡逻、守候力度,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区域大联防,强化区域防控;落实报警求助责任,对群众报警进行先期处警,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处置工作。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纠纷、隐患排查研判工作,及时向职能部门通报移送涉水重大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水环境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叠加发酵,引发群体性事件。

公安商州分局成立“河道警长”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柳礼群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局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治安大队大队长赵华文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按照河道等级设置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分局建立区、派出所二级河道警长组织体系,柳礼群担任总警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总警长,各派出所负责人任河长对应河道警长。

分局要求,各级河道警长要充分履行职责,深入开展走访排查,积极宣传谁资源保护法规,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河道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创建美丽商州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王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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