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在人们眼里,也许交通指挥是一个很平凡的工作岗位,但正是因为这群平凡的、执着的、坚毅的交通警察辛勤的坚守着工作岗位,才换来了城市的交通安全,换来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生活。
【大荔大队分析研判找准问题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黄河滩区交通事故防范】大荔大队接到市交警支队《关于切实加强涉牌涉证及黄河滩区交通安全管控督办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中队负责人召开会议,对近两周来我辖区尤其是黄河滩交通事故事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五项针对性措施加强黄河滩区交通安全管控和事故防范。
一、深入摸排安全隐患,科学部署管控工作。两宜、朝邑、秩序管理、事故预防处理中队分别对辖区沿黄公路基本情况、农民季节性出行规律、集会及近三年事故情况进行摸排分析,针对掌握的基本情况安排部署工作。通过摸排,发现沿黄公路死亡事故高发的主要路独断在鲁豫村路段、平民村路段、沙苑农场七连十字路段,导致事故的主要成因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以及三轮车违法载人。为此,两宜、朝邑中队在此路段安排足够警力执勤管控,而且将执勤时间提前至每天早上5点至8点。
二、实地勘察路面情况,完善相关交通设施。针对沿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路面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大荔大队安排秩序管理中队对沿黄公路进行实地勘察,确定点位,完善相关资料,尽快在沿黄公路安装区间测速并督促道路管理部门完善交通设施。
三、及时曝光违法行为,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法制督察中队利用双微平台、网络、报刊及时报道宣传农用违法载人的危害,及时曝光酒驾及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发送夏季交通安全驾驶常识等,并搭建2台宣传板车,在各乡镇村巡回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朝邑、两宜中队针对辖区实际,加强道路管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并联合村干部利用村上大喇叭开展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用事故案例讲述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结合当前瓜果成熟农忙季节特点,对拉运农副产品的违法三轮车以教育劝导为主,当场纠正违法、消除违法行为。
五、严查严处违法行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各执勤中队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加强管控力度,并对营转非车辆进行摸底排查,上路查挡,对发现的营转非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客车超员、农用车非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以及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切实消除重特大交通安全隐患。(通讯员:王军)
【荔大队领导指导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工作】7月28日,大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格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到大荔县交通事故快捷处理中心,现场指导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工作,推进该项工作迅速步入正轨。
大队队委会成员听取了事故中队民警近期开展交通事故快捷处理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交通事故快捷处理中心的办公场所,就快捷处理中心的硬件设施配备、工作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到位等情况进行了询问,就当前筹备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拍板解决。
之后,大队长杨格就加快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快交通事故快捷处理中心筹备,尽快稳步开展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工作;二是要加强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和基层执勤中队民警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尽快适应交通事故快捷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便于更好地做好事故处理中队和基层执勤中队在处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的衔接工作;三是要积极与保险公司、物价局等部门搞好协调,确保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工作顺利进行;四是要加大交通事故快捷处理的宣传,让群众知道交通事故快捷处理是一项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让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办案民警开展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工作,使该项便民服务工作在全县迅速全面展开。(通讯员:王军)
【百日会战:大荔大队酒驾曝光】大荔大队7月29日至30日在辖区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5起,曝光如下:
1、7月30日22时50分 ,合阳县黑池镇豆庄村刘某驾驶陕EPH588黑色一汽牌小轿车从官池到县城途中,沿大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华路口南100米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官池中队民警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7月30日11时40分,大荔县冯村镇贺家洼村张某驾驶陕EDL366黑色比亚迪牌小型客车从石槽到县城途中,沿大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华路口南100米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官池中队民警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7月29日21时07分,大荔县石槽乡初级中学田某驾驶陕E1752P白色东风牌小轿车从石槽到县城途中,沿大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华路口南100米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官池中队民警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田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2017年7月30日22时55分, 大荔县安仁镇季官营村二组薛某驾驶陕EHQ891长安牌小型轿车,从东府广场到金龙车场途中,沿商贸大道路由西向南拐弯行驶至东府广场十字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羌白中队民警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薛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2017年7月29日19时30分, 大荔县羌白镇新桥村4组孙某驾驶无牌吉利牌小型轿车,从新桥村到赵家湾防河大坝途中,沿生产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桥赵家湾北洛河坝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羌白中队民警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薛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等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一千元罚款。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勿酒驾驾驶机动车。
【大荔大队城区中队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平台应用培训】7月31日下午18时,大荔大队城区中队邀请事故预防处理中队宋伟队长和业务主管雷警官,来为中队全体民警进行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平台应用培训。
培训会上,事故预防处理中队宋伟队长为大家介绍了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平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以便民、快捷、高效为出发点,更进一步实施民生警务和“互联网+”警务战略,更加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
接下来,事故预防处理中队雷警官为大家具体讲解了事故快捷处理平台的主要功能和操作方法,并结合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分析讲解了哪些情况下适宜使用快捷处理平台,哪些情况下需要立即报警请事故民警前来处理。最后,雷警官用手机演示了道路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平台的使用方法,现场指导大家如何关注公众号、上传证据资料、保存重要图片、向当事人推荐二维码等基本操作要领,确保大家能够熟练掌握使用。
通过培训,大家都感受到交通事故快捷处理平台的实用、高效和便捷,既方便了群众,也缓解了警力,能够减少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拥堵现象,是真正的便民、利民举措,更为一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便利和效率。(通讯员: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