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公安局 党睦派出所“三强化”增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8 17: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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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形势下,警民和谐关系建设,进一步延伸了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警务触角,是下联群众、上通机关的一条重要纽带,是公安机关筑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壁垒,也是全面提高公安打防管控一体化警务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既要承担基层警务建设工作,也要成为普通老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更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因此,在当前有限的警力、财力和社会资源条件下,结合辖区实际,三强化增进警民和谐关系,切实提高社区警务工作效能,真正做到减少发案数,提高破案率,增强安全感,提升满意度。
一、强化爱心服务,树立基层民警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与群众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最信赖的人。基层派出所民警就是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进社区,坚持“进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工作原则,主动沟通、联系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特别是要深入低收入群众家庭,深入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家庭,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到零距离接触群众,让辖区的人民群众了解你,认识你,信任你,以实际行动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强化措施,排查化解警民矛盾,架起警民和谐的桥梁,做群众最知心的人。基层民警要主动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与征求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群众近距离了解公安工作,亲身感知公安民警的酸甜苦辣,在警民良性互动中密切警民关系,要主动到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邻里之间、家庭之间的矛盾,做人们群众的知心人,热心人,解难人。
(三)坚持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扎实为民办实事,做群众最热心的人。基层民警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一些小事对我们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来说,也许是司空见惯、微不足道,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大事、难事。要创新服务方式,挖掘服务潜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各种便利,不断拓展为民服务的范围,送证上门、法律知识宣传等服务群众的优良传统要深入地做好做实。
二、强化责任心,明确警务工作职责。
(一)加强基层警务建设。1.广辟群众满意率途径。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安全不安全是基层警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途径,一方面坚持群众满意的事多做,主动服务,真诚服务。要紧紧围绕“便民、利民、为民”工作机制,大力倡导“有困难找警察”、“警察就在你身边”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定期开展“警务进社区”、“警务进企业”等活动,进行现场办证、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另一方面是群众不满意的事快改,取得理解,密切关系。要敢于让群众纳谏,勇于让群众监督,特别要拓宽接受群众意见建议的途径,让群众说真心话,提好建议。2.广辟熟悉率途径。在新形势、新挑战下,基层骨干民警缺乏,群众意识淡薄,没有真正认识群众教育路线的重要性,也是群众对公安警务工作熟悉率不高的原因。公安机关要加强学习,转变思路,增强群众教育路线的认识,一方面要在入户走访上做文章,由入户一般居民住宅向行业业主、外来人口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拓展。另一方面要在访查上做文章,扩大访查对象,讲究访查艺术,少些询问式话语,多与群众拉家常,消除群众排斥心理,使公安警务工作深入人心。3.广辟知情率途径。一要坚持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开展 “警营开放日”、“警务进企业”、“法制教育进校园”等活动,主动邀请社区群众、学校师生到基层派出所参观,交流,做好警务工作公开性、公平性。二要加强公安工作宣传。充分依托社区学校,组织群众开展宣传法律法规,传授防范技能,可以让群众了解犯罪的特点规律,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减少发案,又可以让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治安,提供情况线索,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扎实推进警民和谐关系。
(二)创新警务建设,深化公安改革。随着警务信息平台的开通,基层民警充分依托警务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拓展社区警务工作内涵,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坚持“一查二采三录四比五管”的条理化程序进行社区人口及治安管理,及时了解社情动态,掌握辖区重点及热点事件,做到“带着任务下村组,带着问题下村组”,做到“信息导防,信息促防”。
三、强化措施,精心密织防控网,提高群众安全感。
(一)筑牢“六道防线”。以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街道为依托,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织密织严“封住边”、“控住线”、“守住点”、“管住块”、“护住院”、“看住门”等六道治安防线,努力构建全民防范的天罗地网。1.开展群防群治。将辖区各单位职工群众力量团结起来,密切联系群众,增强群众参与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协调作战意识,切实提高预防犯罪,还有主动联系群众,取得辖区居委会领导的支持,扩大安保力量,选择素质高、身体条件好的人员组成巡逻队伍,在辖区巡逻,营造“社区是我家,防范靠大家”的良好氛围。2.是开展防控宣传。要经常利用社区宣传栏向辖区群众宣传防骗、防盗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要不定期对辖区内务工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和讲授与外来人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暂住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警务区“零发案”、“少发案”,实现“发案少、秩序好、辖区稳定、职工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处好“三种关系”。1.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侦破打击与防范管理的关系。发案降不下来,即使破案率再高,老百姓也不会满意。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防范和破案工作出现断层,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抓防范,刑事发案就会增多,公安机关破案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大,社会治安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公安工作就会处于被动局面,只抓打击,治标不治本,造成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因此打击和防范必须协调发展,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化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大案与小案的关系。大案不破,社会不安宁,小案不管,社会不和谐,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小带大,抓大带小。3.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人性执法的关系。作为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自由、权利和生命安全,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事关老百姓的平安幸福,因此我们在严格、公正执法中要注重人性执法,要把关注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始终把教育与处罚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之中;要善于用和谐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使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要换位思考,带着感情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因执法问题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严格履行公安民警的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全,人民安居乐业,扎实推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王亚锋 李马宁 通讯员:董亚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