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加强三项建设激发 民警“工作三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8 04:44:47 阅读量:

   今年以来,府谷县法制大队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抓手,紧紧抓住公安改革契机,成立了集管理、监督、参谋、服务于一体的案管中心,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目前,案管中心运行良好,在规范执法和案件管理方面实效初显。

一、创新完善制度激发工作 “新活力”。 案管中心成立以来,府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根据市局的要求制定了府谷县公安局“案管中心”运行和管理规定等4项制度,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卷宗制作以及文书管理等日常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强化了案件管理职责、明确了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实现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和执法办案无缝对接。完善案件流转审查机制,明确规定案件流转三级审查机制,避免了案件受理后流转不畅、相互推诿等情况发生。还对案件管理实行考评制,加大了案件事前预警监督和事中同步监督力度,并将案件质量及考评结果纳入单位执法档案和民警执法档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发民警执法责任感,促进执法规范化。
二、促进信息化建设激发工作“新动力”。府谷县法制大队充分利用警综平台,对案件网上流转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坚持案件日、周、月审结率预警、每周案件进程预告,适时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发出提醒,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同时组织案审民警对正在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专项督察,对一般案件随时网上监控检查,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对已办结的案件,定期开展质量评查和综合考评,确定案件质量等级,并在网上进行通报,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加强沟通联系激发工作“凝聚力”。 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府谷县公安局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就案件交接、送达、查询及律师阅卷等系列问题达成共识,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和通报案管运行情况,研究解决案管运行新问题。自正式运作以来,案管中心受理、移送行政案件159案,衔接顺畅。建立和完善了公安局内部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召开业务工作分析会,定期分析通报案件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动态把握案件质量总体态势,发现案件质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向相关办案部门发出预警提示,并积极配合查找原因、加强整改,切实增强工作合力,激发了业务部门的工作凝聚力。
今年以来,府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立案、侦查、移送等环节审核刑事159起,下发审核建议书80余份,提请逮捕95案、125人,移送起诉159案、208人,确保了案件的质量,提高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法制大队 何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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