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洋县交警:斑马线前不礼让交通肇事担全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7 14:45:56 阅读量:

当前正值全国开展“礼让斑马线,拆除遮阳伞”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然而,还有个别驾驶人顶风浪,拿他人生命做儿戏,致使自己赔钱又坐牢。

2017072220时许,陕西洋县磨子桥镇砖庙村李某驾驶赣C8**80号重型自卸货车,在洋县城街道由北向南行至唐塔路与北环路十字。右转弯过程中,其车辆前部与由北向南在斑马线上横过道路的老人石某身体碰撞,使石某倒地后车轮从石某身体碾压,致石某受伤,李某驾车驶离现场,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驾驶人李某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前,遇行人横过道路时不停车让行,事故发生后又不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一款、第七十条一款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有关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的根本宗旨,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所以,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只要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就一定能够迎来安全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劝君斑马线前车让人,幸福平安伴您行。(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白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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