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2 18:05:22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 通讯员:王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动四轮车出现在城区的大街小巷。为什么仍然有这么多人无牌无照驾驶电动四轮车?我们也需要反思,这种车轻巧、环保、容易操控,不用上牌,买菜、送小孩都行,关键不用油、充电也很方便,而且可以随便停,因而广受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的青睐。据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韩城市涉及电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在3月底龙门镇发生一起电动四轮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行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市面上电动四轮车许多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此类车辆稳定性差,承担事故风险能力极差,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同时不挂牌不遵守交通规定,驾驶人缺乏交规意识随意变道调头、乱穿乱插、逆向行驶甚至闯红灯的镜头也屡见不鲜。也同样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有关规定只提到30KM/小时以下,并归类为非机动车,然而现实与规范已经明显不同。目前市场上的电动四轮车技术已经很发达了,速度也绝非停留在原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提醒广大驾驶人,不管是机动车还是电动四轮车,持合法手续和驾驶证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保障。而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交警处理方法公平公正,都将负有事故责任。所以,电动四轮车也要按规定行驶,做到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