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6 16:48:22 阅读量:
7月4日14时许,渭南市富平县公安局乔山路派出所大门口响起了阵阵鞭炮声,渭南潼关县刘先生拿着一面写着“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的锦旗交到乔山路派出所民警手中,一再感谢民警帮他追回价值约五万元的打桩机油锤。
7月3日17时许,渭南富平乔山路派出所民警接东华街道办五星村黄村组新建的富平污水处理厂报警称:其工地一个价值5万元的打桩机油锤被盗,要求我所出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受害人是潼关县人,在污水处理厂承包地面地基工程。其在6月20日干完活后就将打地基的所有设备全部存放在工地内,后期就一直再没有管理。直到7月3日去工地才发现工地内一个长6米约3吨的油锤不见了,在其几番寻找未果的情况下才不得已报警,寻求派出所民警的协助。
民警了解完现场情况后,因涉案价值较大,立即向所领导汇报,所领导一边安排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寻找案发现场痕迹物证;一边安排民警对工地内的所有工人走访排查。因案发之久,并且该现场是室外现场,在这之间又下过几次雨,现场已被破坏,因此现场勘查后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走访排查中,经过对工地内几个工人的询问,民警发现,6月23日左右该工地另外一个施工的工队在工地内曾用大型机械、车辆拉出过东西,民警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即扩大侦查范围。一边对周边村民走访,一边调取周边监控录像。经过民警不懈的努力,在产业园的一个加油站内发现,在6月20日18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陕A72829蓝色东风牌货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通过公安内网等渠道终于找到货车车主张某(西安市高陵县人),民警立即赶赴高陵县,通过对张某的询问,发现其确实在6月20日拉过一个长约6米的油锤,不过是王某雇其拉送油锤,已被送往三原县。民警又立即驱车赶往三原县,在王某的住处终于看遗失的油锤。原来,该王某也是给污水厂施工,但是工程完结后为拿到酬劳,6月20日,其在工地拉工具、设备时,看到工地的油锤认为是工地的老板所有,其就以抵账的方式将油锤拉走,在民警向其说明情况后,王某对受害人赶到非常抱歉,连连向受害人道歉,对其不打任何招呼就将别人的东西拉走的行为后悔不已。
油锤失而复得,刘先生非常激动,从接警到油锤被找回民警用了不到10小时,为了感谢民警所付出的努力,他特意制作了锦旗一面送到派出所民警手中。
编辑:董嫱